为什么60家上市公司抵不过一个网红?

2020-03-12 eNet&Ciweek

岁末年初,人们在经济盘点时发现,网红李佳琦一个人一年赚2个亿左右,比60%的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都高。

李佳琦是谁并不重要,因为我们可以把他替代为李子柒、罗辑思维……等等,直至路人甲、路人乙。

重要的是,这样的网红的数量,很快就会超过上市公司的数量。到时人们对经济的认知,就会发生斯芬克斯式的疑问。

为什么60家上市公司抵不过一个网红?在我们看来,这是数字经济即将到来的报春信号。数字经济虽已占整体经济三分之一强,但还不是我们所说的“到来”。真正的“到来”,是以下一些实质性的转变。这些转变只有数字经济占比超过50%,才会主流化。

第一,生产方式的转变。也就是工业体替代农业体,信息体替代工业体那类“体”变。占比三分之一时的数字经济还是沿着传统工业化生产方式在投入、建设,以为结出果实是“应用”(“用”变),但网红却不是。网红的生产方式是什么?说出来吓一跳,它不是生产方式,而叫联接方式。这是伯特《结构洞》的首创发现。他认为联接方式替代生产方式,是新旧经济转换的实质。

结构洞就是人与人关系中决定认同及其缺失的联接交叉点,通俗说,就是人们的共鸣点,缺了,就称为联接结构上的“洞”。网红实质是以幂律方式控制深层结构洞(需求共鸣点)的人。

上市公司是按生产方式的逻辑组织起来的,网红是按联接方式的逻辑组织起来的。如果把网红的联接方式“翻译”成生产方式术语,就是小批量多品种。而上市公司没有品种这个财务刻度,因此无法对这笔利润进行规划。这是60%上市公司都识别不出来的一种超级财务思想。关于网红的逻辑,请大家自己去读《结构洞》,在此省略26.3万字。

第二,组织方式的转变。上市公司以企业的方式来组织,网红以网络的方式来组织。二者有一个明显区别,以商品二重性(价值与使用价值)来区分,企业是以关于价值的权利为边界来组织的,网络是以关于使用价值的权利为边界来组织的。

关于价值的权利称为拥有权(ownership),关于使用价值的权利称为使用权(accese)。以前一种权利进行组织,同一组织必是同一老板,如上市公司;以后一种权利进行组织,同一组织可以存在许多老板。例如微信平台是一个老板,上边的网红又是不同老板。Accese这个词有直接、亲自接触的意思。从财务观点看,网红对资本,不像上市公司那样去拥有,而只是“直接、亲自接触”(北京话叫“借光”),是一种轻资产运作方式。平台之所以允许网红借光,是因为数字资产与上市公司实体资本不同,具有通用性(非排他使用性),它只要找到一种收回租金以补偿固定成本投入的方法即可。

如此一看,上市公司流行的现代企业制度,就显得非常不堪了。不堪在于,它从制度上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因为资本只给同一老板属下使用,不给他人“借光”,因此就不可以收到“无尽的租”。这好比一辆车只用2小时,浪费了22小时出租的收益。从平台和网红的角度,自然会把这种现代企业制度,视为“不现代”企业制度。

为什么60家上市公司抵不过一个网红?其实还有许多原因。但因为字数到了,它们就没法存在了。

您对本文或本站有任何意见,请在下方提交,谢谢!

投稿信箱:tougao@ciwee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