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网络的经济解释——互联网弦论系列谈之十三

2019-05-31 eNet&Ciweek

互联网弦论提供的一个重要知识发现是,我们用传统经济学看网络经济,与用牛顿力学看相对论现象,从数学角度看,是完全对偶、等值的。真正的互联网思维,与当代(50年内的)所谓“互联网思维”,隔着一个牛顿与爱因斯坦的距离。这个系列谈,旨在揭示真正互联网思维看经济问题的角度。脑子里多出的那根“弦”,就是关系,物理学中称为弦。

一、规则网络对均衡的影响

从网络相对论的角度看市场与企业,它们都是一种变形了的网络,犹如光线在爱因斯坦体系中“弯曲”了一样。市场与企业都属于互联网络的一个特例,即规则网络。这里的“规则”,相当于牛顿力学中等长的时间和空间的概念。其中,市场是正则网络类型的规则网络,企业是星形网络类型的规则网络。规则网络与均衡的关系,相当于牛顿力学现象与万有引力的关系一样。我们由此进行分析。

正则网络结构对均衡的影响是明确的,较少争议的。正则网络对应的市场,代表着同质完全竞争,同质完全竞争当然是以P=MC为均衡点,以P=MC=ACmin为帕累托最优点。在真实世界中,加上同质性假定约束后,出现的例外,顶多是不完全竞争。这在网络中代表正则网络的边,均质化得还不纯,还有个别的边与大多数的边不是均质的。但此时不说明正则网络的均衡规律或帕累托最优点变化了,而说明了真实世界在偏离理论上的理想状态。所谓理想状态也不是说它真代表了什么“理想”,而是说它具有对偏离状态的最自然的纠偏力。

星形网络在市场中的均衡点,一定会造成对正则网络均衡的系统的偏离。但如何偏离,除了新熊彼特理论外,各学派都没有做出明确说明。新熊彼特理论几乎是清一色的垄断竞争理论,认为把创新作为企业本质内生进均衡后,均衡点必是垄断竞争均衡点,即P=AC。相当于说,创新带来的结构性变化,造成的对同质完全竞争均衡点的偏移,遵守一个固定的规律,就是以AC-MC为偏离度。这一派理论对现实的解释力更强一些,因为认为企业不是零利润(零租)的,企业家精神是有客观基本面回报的。网络经济学将全盘采纳了这个观点,并把这一结论,从创新,扩展到包括个性化的全部异质性现象上。

二、规则网络的流动性

如果以资源流动性作为竞争的尺度,则完全竞争应是指资源流动更少刚性,则作为异质完全竞争的垄断竞争也可以纳入充分流动的体系来看待。按这样的尺度,作为现代性经济眼珠子的市场完全竞争、企业完全竞争,实际存在巨大刚性。交易费用只是这种刚性的外在表现。

这种刚性从网络角度看,突出表现在,规则网络分别具有节点与边两方面的完全刚性。

一是边的刚性,这是市场规则网络即正则网络设定的刚性。当正则网络规定所有边等长、均质时,它是在设置资源配置的刚性条件,即只允许社会关系中的公共关系作为资源配置的条件,而不允许社会关系中的私人关系作为同等条件存在。小世界网络替代市场的本质,就在于彻底放松这条刚性限制,允许口碑传播等零交易费用关系,进入资源配置,加强资源配置在边结构上的流动性。

二是点的刚性,这是企业规则网络即星形网络设定的刚性。它设定一个网络只有一个中心,并固化为企业的拥有者(老板)。科斯通过以大陆法系的产权制度锁定这种刚性,在降低市场交易费用的同时,却带来另一种机会成本的损失,即结构洞资源的漏损。如果网络中的其他位置上,如经理人、供销员,甚至一线员工,具有结构洞资源,但却不具有获得结构洞的位置(包括地位),则位置就是不能充分流动的资源。企业这种资源配置机制,由于设定了位置刚性——人们只能凭借拥有权成为老板而成为网络的中心节点,而不能凭借结构洞资源(社会资本)成为网络的临时的、流动的中心节点——不能说竞争是充分的。相反,无标度网络使位置成为流动性资源,一个网络中,只要拥有结构洞——进而获得背后的信息利益和控制利益——谁就可以处于真正的控制地位,哪怕网络是多中心的,并且中心是不固定的。

三、规则网络的信息不对称

规则网络构成对信息对称的破坏。当然,这种破坏是一种进步,还是退步,是值得讨论的。对前现代经济来说,信息不对称是一种进步,因为促进了信息生产专业化效率的提高。但对后现代经济来说,为不对称而不对称,有可能构成一种退步。例如,华尔街与中国股市故意制造信息不对称,是为了中间代理人的利益,而反对供求两端委托人的利益,就是一种信息利用上的退步。将来用大数据、区块链为特殊利益服务(例如利用分布式技术为集中控制服务),也可视为用信息技术反对信息对称化的历史退步。

我们这里要讨论的,是市场和企业两种规则网络,是如何通过关系不对称造成信息不对称的。

市场这一网络(正则网络)中的人际关系,是均质等长的公共关系。说市场的关系不对称,不是指人际关系不再均质等长,而是说同质完全竞争的充分不充分,会造成理性人与非理性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充分的同质完全竞争,形成理性的信号(价格信号);而不充分的竞争,可能发出“错误”的信号(噪音)。信号与噪音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发生在理性与非理性(至少是不充分理性)之间。在前现代与后现代条件下,噪音表示的是个性化、本地化的信号,与信号的地位是平等、对称的。但在现代性条件下,噪音代表的是外围,信号代表的是中心。

信息不对称的背后,是“中心-外围”不对称。这类似古罗马的制度,人人平等,但城邦内的人(有公民权的人)与城邦外的人(没有公民权的人)的权利是不对称,不平等的。可以将没有公民权的人(如斯巴达克斯)当动物,捉来与猛狮搏斗,从中取乐。

“中心-外围”型的信息不对称,有市场与政府两种形式,都表现为“理性的自负”。前者通过唯一的市场价格信号,否定任何情境定价(背后是个性化定价)的合法性;后者通过计划,抹杀供求之间非标准化的个例存在的合法性。但是由于不确定的存在——有些不确定直接来自“动物精神”——作为“外围”的“心”——对理性的扰动,会致中心化的信号出现周期性的失灵。周期现象实质是道对于“中心-外围”不对称的一种调节。老子说的“柔弱胜刚强”体现在其中。这种现象的存在,说明理性不是道,它不能超越于道来“替天行道”,道之中包含着节制理性的反向因素。

信息不对称,对于企业来说,具有与政府定价一样的特征,都是有一个实体的中心节点,决定网络中的其它节点(外围)。

从节点的度分布角度分析,规则网络的信息不对称,实际是对外围节点随机信号反应不足,系统将所有资源都调用于对中心节点作出反应,而不能对外围节点做出同样反应。如果从边的度分布角度分析,也可以认为,规则网络系统地选择规则的信息——边的规则性分布的信息——将之当作信号;而放弃非规则的、随机的信息(如个性化信息),将之当作噪音。

一个经济系统采取规则网络的关系模式来运行,所得是获得响应同质性供求(合并同类项)的专业化效率,所失在于牺牲对分布式节点异质性(差异化、个性化)供求的有效响应。这显示,现代性系统优先满足的是弹性较小的需求(如衣食住行等刚需),而无法对心理需求做出有效响应和满足。

信息对称的前提,是取消中心-外围结构,达到节点之间的关系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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