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将ICO(Initial Coin Offering,首次公开代币发行)定性为非法公开融资行为加以叫停。这一举措好得很。别人支持叫停,主要是由于金融方面的原因,我支持还有另一层原因,即互联网健康发展方面的考虑。
先就事论事说事情本身。ICO的最初功能,是为区块链相关初创企业募集资金。待巨头介入区块链后,资金充裕了,这个初始功能不像一开始那么重要了。事情随后发生了恶性的演变,一些金融投机商把ICO搞成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现在有关主管部门出手了,包括ICO、比特币等走偏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将面临整顿,金融过街老鼠再次被喊打。这事情本身没有多复杂。
但事情背后还有文章。事都是人干的,是什么人在互联网金融领域频频搞事?搞这种事的人,不像是互联网界的,而更像从别的地方来的冒充互联网的人。不是说互联网人不干坏事,但互联网人即使干坏事,比如骗钱,也有自己的特点,比如较喜欢骗VC的钱。但现在这波人,骗的是另一种路子的钱。其共同特点,骗钱途径都有杠杆特点。人们在华尔街、影子银行表外业务、资产化房地产……背后,都可以看到其影子。共同的旗号是金融创新,实质是把凯恩斯的货币原理借用于市场领域,通过加快货币流通速度,变相改变利率与存款准备金比率,从而僭越央行的货币主权。与央行利用凯恩斯政策不同,他们增发的货币,是直接再分配给自己所在利益集团的。这就不简单了。玩美国人玩剩下的,这不是互联网人的行为特征,这种人分明来自金融圈,而且是进口的。他们的行为已不能用错误来形容,而可以说是邪恶,是有意作恶。
再往深里想,从e租宝到ICO,为什么出事的总是互联网金融?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我们要反思互联网哪里出了缝,为什么总被贼惦记。我们发现,在那些中国人很有互联网主意的领域,如电子商务、微信领域,美国人的玩法很难实质性地决定中国互联网的玩法。只有在中国互联网领袖级企业都缺乏主见的金融领域,华尔街的烂货才进得来。中国互联网领袖级企业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一个容易受诱惑,被钻空子偏离正道的想法,是赚好赚的钱。回顾互联网20年历史,中国互联网是在赚不好赚的钱中发展起来的。在金融领域,互联网人开始迷失自我,背离了互联网价值观。这是作为互联网人,最不满意的地方。
把问题说透,互联网人与金融人,本是两个路子的人。互联网人靠信息对称赚钱,金融靠信息不对称赚钱。互联网要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坚持住自性,就应发挥信息的主导作用;一旦让金融——尤其是华尔街进口的金融(典型的信息不对称金融)——主导,互联网人就很难把持住自己。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如果互联网金融由信息主导,而不是金融主导,其路子与现在最大的不同在于,第一,它会是去杠杆,而不是加杠杆;第二,它会是紧密向实体经济贴近(如供应链金融),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背离(以钱生钱);第三,它会把利润定位于基于数据的差异化的增值业务,而非定位在集资甚至在货币量上做文章。
现在怎么办呢?如果互联网金融在价值观上整体被引偏,只好支持政府对其严厉纠正。这不是不爱互联网,是为了让互联网更好发展。虽然可能打击一些人的创新积极性,但坚持正确的价值观显然更重要。但愿这不会让旧的做法趁机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