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新赢家通吃?

2017-08-29 eNet&Ciwe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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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阿里、腾讯的股价出现了突破,跃进到4000亿美元左右。人们过去就爱用“赢家通吃”这个词形容互联网企业的表现。现在,连海外也浮现出同类论调。一家代表老欧洲观点的评论,认为阿里、腾讯开启的是“新赢家通吃时代”,其中颇有微辞。我在2013年底曾预言:在互联网反垄断问题上,中美作为平台领先者的利益会趋近,而与欧盟疏远。现在看到FT某首席记者的这个评论,忍不住想点评一二。

首先需要指出,欧洲现在已经成为互联网典型的败军之将,而且败得很惨,一是过去全输,平台一个没有,全让中美包圆;二是未来不妙,人工智能不出大企业,全被中美掐芽。基本属于输得连裤子都掉了那种。听败军之将言勇,尤其是教我们互联网怎么做,很不是滋味。由于这种保守观点很有代表性,国内抵触互联网的人会从这种老欧洲味中同气相求,并频频变成政策压力,为互联网设阻,因此需要指出他们的错误。

首先,新赢家通吃论背后的反垄断主张是过时的。作者有违事实地暗示,中国的反垄断法都是对付外国公司的,没有对阿里和腾讯“动真格”的。作者如果不是在法律上无知的话,他就是在刻意向读者隐瞒最高法院不再把假设垄断者测试用于互联网相关市场确定这一重要判例。没有了这个前提,作者说的“新赢家通吃”构成垄断的推断就根本不成立。按老欧洲的标准,赢家通吃可能构成垄断,但正如4年前我在最高法院指出的,英国专家证人David Stallibrass频频引述的欧盟法律取向具有误导性。欧盟法律要为欧洲互联网的失败负主要责任。今天还拿这种陈旧观点说事,说明老欧洲这四年来观念上就没有进步。传统反垄断法以芝加哥学派为法理基础,但由于资本专用性不再成立,这一条已从前提假设上被证伪。相关市场必须把增值应用的效率变化计算在内。这是欧洲人算漏的地方。其中学理细节,吃瓜群众没必要了解,点到为止。

其次,新赢家通吃论认为赢家不仅通吃市场,而且通吃风投,会成为“创新的障碍”。关于阿里、腾讯正成为“庞大的投资公司”这一事实,我不否认。但与作者认为坏得很相反,我倒是认为好得很,不仅不会障碍创新,还会极大加速创新。FT系的视角是从日落的方向观察问题,这与东方从日出角度观察问题角度有别。

如果说中国互联网还有一块不太踏实的地方,就是中国没有纳斯达克(将来也不会有),这就使得中国风险投资具有先天的业余性。现在阿里、腾讯下沉到这里,是一件大好事。我相信沈南鹏的眼光,但如果加上马云、马化腾这些一线的眼光,包括资源(这是很自然的),只能让中国的市场创新更成熟,更稳定。投资在这里只是一种市场行为,作者提及的王俊选择了腾讯的投资,自己已经把一个经济人理性的算计说得很明白了,这时难道还需要干预吗?

此刻,我正在飞往法国的路上,正好在思考欧洲投资问题。起飞前刚回答了一位人民日报记者的疑问:欧洲创新出什么问题了?问的是欧洲互联网企业总是长不大,一长大总被美国掐芽(实事求是说,中国也没少掐)。我回答的一点就是认为投资出了问题。

反映这种投资不敏感性的例子,从文章中就可以找出一个。作者拿谷歌与阿里、腾讯对比,说它“基本上没有这种投资、模仿或者扼杀竞争对手的文化”。在我看来,这很搞笑。你以为阿尔法狗是哪来的,不正是谷歌从你们英国“投资、模仿或者扼杀竞争对手”来的吗。只不过这不是谷歌、阿里、腾讯的错,不要死了还不知是怎么回事。

我倒不担心大英帝国将来互联网商业还搞得好搞不好,主要担心国内众多传统产业的人,别听了别人的风,就是自己的雨,耽误了自己从互联网汲取正能量的事。互联网真的有许多不是,一堆一堆的,但不在这里,也真心轮不上初学者指点。实体经济与互联网现在要赶紧相互学习,互相入了门,咱们再一块来讨论些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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