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电信诈骗需要综合整治

2016-10-08 eNet&Ciweek

电信诈骗

9月以来,几起导致大学生死亡的恶性诈骗事件,引起全国舆论的关注。骗子虽然最终被绳之以法,但由此引发的反思仍然还在继续。2015年全国电信诈骗案将近50万起,69.71%的受害者通过电话受骗。电信诈骗形成如此规模,既有市场失灵,也有政府失灵,还有社会失灵,需要行业自律、行政规制和市场手段等多管齐下,综合整治。 首当其冲的是要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抓龙头,治后台,斩断运营商等行业主导企业利益驱动链条。要对电信运营商、虚拟运营商进行重点监管,强化平台企业的社会责任。 犯罪分子是和尚,平台就是庙,俗话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平台是电信诈骗的放大器,掐断利益链的这个环节,就抓住了蛇的七寸。现在的问题是,管理手段有,但在落实的环节,由于利益原因出现了扭曲。 以电话卡实名来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经销商采取“养机”手法绕过了监管。所谓养机,就是一人五卡,一个实名,经销商将另外四个卡,注册成同样的实名,但卖给别人,造成170、171号段卡大量流入骗子手中。手机名实不符,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经销商上面的虚拟运营商,对“养机”行为听之任之,利益动机是为了扩大规模,好从运营商那里获得更多资源;虚拟运营商上面的电信运营商,同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希望虚拟运营商完成更多的任务,好使自身的业务规模更大。所以正如深圳市人大代表李继朝说的:“实名制为什么落实不到位,根本原因就是与运营商的利益相互抵触,导致监管不严。” 对这种利益链条,仅在手段层面谈监管,就监管谈监管,作用甚微。要从人的利益入手,理顺利益机制,才能治本。对主导运营商来说,至少在这个问题上,强调社会责任是它的主体责任,是非常必要的。实行国有资产分类管理,表面上好像可以解决问题,但利益并不容易从根本上理顺。我个人看法,实行网业分离,平台中立,增值补租,才是符合互联网规律的做法。 电信运营商和虚拟运营商,如果真想睁一只眼,再睁另一只眼,办法是现成的:一人五卡,每个卡除了要求拍照本人和身份证,再加一项,要求当事人手持带序号的电话卡。就可以把犯罪分子降低一个数量级。 二是要加强行政管理,堵塞制度漏洞。 要将治理电信诈骗与个人信息保护结合起来。电信诈骗的受害者有许多是因为公共部门的信息被泄漏而轻信了骗子。首先要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公共部门的公民信息不受黑客的侵入与掠取。其次,还要加强对公共信息源建章立制。例如,查阅公民的个人信息、征信报告,应该根据案情、业务“一事一授权”,做到步步留痕、事后可追查。防止内鬼泄露信息。 鉴于当前电信诈骗高发,政府有必要开展专项治理,特别要加强对主导运营商的监管,加强号段管理,禁止违规出租电信线路,有效防止犯罪分子染指公共资源。堵住非法获利,还要开辟正常的收入渠道。我个人看法,引进民营资本进入电信业的改革方面还是要坚持,但要引导虚拟运营商在差异化增值服务上多做文章,免得都挤到赚差价的窄路上出事。 三是综合发挥技术力量、市场力量、宣传力量和法律力量的作用,形成治理的合力。 治理计算机病毒的成功经验表明,市场经济在治理中可以发挥独特作用。有骗子,反过来给专业化的安全公司带来生意,防诈骗安全软件的发展,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有效抑制诈骗。目前手机推出标注功能,可以用商业方法有效抑制诈骗信息的扩散。对大众的警示宣传要简洁,反复传播看好“密码,验证码”,绝大多数电信诈骗就都过不了此关。要开发快速验证服务、救济服务,尽量减少受骗者的损失。要加紧出台个人信息开发与保护的法律,做到遇事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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