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营销,
我有神一样的乔布斯”
从企业老总到普通员工,从政府首脑到市井民众,年龄、职业、社会地位虽然不同,但大家会以使用iphone为荣,也更乐于感受那种极致的体验。
那么问题来了,苹果为何这么牛?
以现在的苹果公司自身的明星效应,只要有新产品自然会引起很大关注,不用付费,甚至媒体都会主动对其进行报道以提高自己的关注度。苹果公司营销模式无外乎就是那么几种,付费媒体+自媒体+口碑媒体,现在很多企业都采用这种营销方式,但如今那么多的手机品牌却为何谁也没能超越苹果?苹果公司是如何把自己打造成明星的呢?
是专注用户体验,而不是饥饿经营。从遍布全球的苹果产品体验店,到不断升级改进的产品系统,“软硬兼施”。实体店体验,买不买没关系,你先看看产品,东西好还愁你不买吗?看起来饥饿经营可能是苹果的拿手好戏,上市前抛出概念、保持神秘引起热议;上市时产品发布秀放大效用;上市后“产能不足”、“限量发售”、“上市延期”,甭管怎么说,产品就是不够。吊足你的胃口,让你内心充满对新品的期待。但是,一句话,欲念这个词,苹果公司可是玩到家了,但玩的是深层欲念,不是饥饿营销那么简单。不信你去看看现在的iWatch。
乔布斯神话和品牌效应。苹果前任CEO斯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是“神一样的存在”,的确,从乔布斯对于苹果公司的巨大贡献来说,他确实可以被推到“男神”的位置,乔布斯改变了手机运营商一直处于主导地位的移动通信格局,手机制造商华丽逆袭变为leader,谁让人家的产品做得好呢!但如今的“乔布斯”已经被符号化,一个集精神领袖和商业价值于一体的符号象征。提到“乔布斯”三个字,自然想到苹果。苹果公司对于乔布斯神话的营销也是下了功夫的(请别误解,营销和怀念、尊敬并不矛盾,乔布斯生前是精神领袖,现在仍是),它正不断地将乔布斯文化实物化,“乔布斯大楼”,《乔布斯传》、乔布斯经典语录、乔布斯演讲视频……只要神一样的乔布斯在,苹果公司就一直是受益者。
谷歌“员工幸福了,我就幸福了”
2015年福布斯美国最佳雇主500强榜单中谷歌摘得桂冠,谷歌连续多年被评为最佳雇主。谷歌俘获人心的秘诀是什么呢?
高薪?no!当然,谷歌这种级别的公司薪水一定不低,而且很高,但同类科技企业中比谷歌薪水高的公司有很多。钱能买人,不能留人!难道员工把工资揣进腰包的时候不得拿出一部分救国救民啊,更何况是美国这种高税收国家。拿出一部分来搞环境建设不是更好,一来环境好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二来这也是企业的一个卖点啊,下次招人的时候也可以吹吹牛,装装文艺,还免费打了广告。有设计感的工作环境、免费午餐、建娱乐游戏区等这些看得到的东西就不提了,咱瞅瞅人家的细节。
说到这点,不得不提谷歌的人力资源们,这些人说是猎头但干的事更像实验室的研究员。他们利用一个数据追踪系统来了解员工生活各个方面的需求,以此来制定相关福利政策。而且这种研究会深入到相当微小的细节,比如为了让员工快速熟络起来,他们根据就餐理想的排队时间来设计桌子的长度,为彼此不熟悉的员工创造坐在一起交谈的机会,而且还不会浪费时间。再比如为了让员工拥有健康的饮食习惯,他们会研究如何设定餐盘的尺寸。
亚马逊“我是客户控”
两年前一个在美国留学的朋友在亚马逊上买了一套书,收货的时候发现少了一本,于是她发邮件投诉。过了一会儿,她收到亚马逊工作人员的邮件回复,帮助她解决了问题,向来急脾气的她竟然被邮件中的一句话给感动了:Your feedback is helping us build Earth’s Most Customer-Centric Company.Earth’s Most Customer-Centric Company这是亚马逊的企业理念——世界上最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亚马逊很低调,这几个字在消费者界面是看不到的,只有当消费者主动了解亚马逊企业文化的时候,花点心思才能找到。因为亚马逊不是拿这句话来做表面文章的,而是要求每个员工都必须做到。以消费者的需求为做事的终极准则,怎么能不让人感动。
再次说明,本文中所列举的这三家是企业文化中的特色之处、和同类企业相比的突出不同,当然仅凭这几个特质并不能完全总结他们的成功哲学,此外还受到创新机制、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市场定位等等很多因素的共同作用。
接下来回到文章开头提出的问题,这三家企业文化有什么共通之处呢?是否可以找到共同的信仰?
苹果:产品体验
谷歌:员工福利
亚马逊:客户需求
按照思维习惯,将这几个短语中的施事者提取出来加以分类比较:消费者、员工、客户,都是指向某个群体。再分析下这些动作的结果:消费者对商品有体验、员工有幸福感、客户满意,都在提升当事者的情感体验,二者结合抽象概括为群体价值。
就像乔布斯,偶像是怎么形成的呢?对于你。世界上谁给了你快乐,谁就是世界的中心。
同时,让我们也看一下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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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我们选择的这句话是否能准确反映这些企业的理念,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是有信仰的;虽然不可名状,但那种深植于一个人内心的东西,就是做事的底线,方向的指引,模式形成的基础。每个人都是一首诗,是禅师,产品就是诗人做出来的诗,是禅。好的产品抑或好的模式,凭什么让人快乐、安心和令人激动呢?
由此观之,暂且认定成功互联网科技企业的信仰——群体价值。
如此一来,确实和韦伯的经济伦理有所不同,群体价值以群体生理和心理欲求为基础,群体达到满意是终极目的。从这个角度区分,基督教的核心价值观应该是个人价值为标准的。互联网时代的成功企业为什么把群体价值作为信仰呢?似乎不难理解,因为互联网经济就是建立在大数据基础上的。以互联网为工具发展起来的智能商业,方法之一就是通过大数据来对大量数据进行处理,从而得出一些关联性的结论,从这些关联性中来获得答案。因此,大数据是商业智能的一种工具。而大数据要分析大量的数据,这对于系统的计算能力和处理能力要求是非常高的,传统的方式是需要一个超级计算机来进行处理,但这样就导致了计算能力空的时候闲着、忙的时候又不够的问题,而云计算的弹性扩展和水平扩展的模式很适合计算能力按需调用,因此,云计算为大数据提供了计算能力和资源等物质基础。
虽说“大数据”是互联网经济产生以来而逐渐被人们发现的,但其背后的逻辑原理却已经存在几百年了,即运用统计学来整理、分析众多个体数据来找到数据库中样本总体的属性、特征;通过样本数据反映出的统计规律了解全体,企业根据每个用户的数据来了解市场上大部分消费者的消费特点、消费习惯,制定产品计划,使自己的产品符合大多数人需求,提高销量,获得更多的利润。因此,个体价值在互联网经济时代就无法作为终极衡量标准了。个体在分析过程中被模糊化,以突显整体特征。
互联网时代的群体价值观,并不排斥个体,而是以包容的姿态来整理、分析、概括个体价值。这不禁让我们联想到孔子的群体价值观,宣扬“仁者爱人”的儒家文化不正是以群体价值为是非评判标准的吗。互联网时代的企业发展当然需要信仰,但这种信仰并没有与中国传统文化价值观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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