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是中国微商元年:随着各方神圣从远方而来,天地必翻覆

2015-05-01 eNet&Ciwe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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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面,起初起于微信朋友圈的“微商”通过“熟人经济”让很多微创业者赚得了创业人生的第一桶金,但其刷屏式营销让熟人变路人,友情变成生意情,而其发展业务的模式,又似乎走站在了传销的边缘,即便是当下,很多人仍闻微商而避之唯恐不及。另一方面,京东、淘宝、1号店等电商纷纷入局、建设微店,微盟、微信海、点点客等做微信营销的公司先后完成了数千万的A轮融资。   这里面有两点原因:第一,推荐式营销方式立竿见影,更何况是有非常大的商家基础;第二,开店门槛的降低,给很多人打开了思路,人人都可以通过对自己店铺的经营来获得更多收益,也就是人们的收入多元化,这就更加促进了消费市场的活跃程度。所以无论是于大到整个市场经济,于小到你我生活变得更加美好,微商平台都是有益的。而能否获得这个有益的结果的重点在于,我们如何将早期微商这棵恣意生长的树,修剪得更利于它的生长。   我们可以这样来定义早期微商即微商是依托于早期建立起来的信用基础(熟人社交)上在web3.0平台发展起来的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微商的推荐式营销在短期内获得了良好的市场反馈。尽管微信刷屏让很多用户不堪其扰,但不得不说,微商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我们的一些个性化需求,并且帮助我们节省了寻找店铺而花费的时间成本。但是因为在售后、维权以及服务方面的缺陷,早期微商势必路会越走越窄。   目前这一阶段的微商平台也就是我们所讲的微店(广义上的微店)是对早期微商进行“去除糟粕取精华”的过程。目前市场出现的微店平台的发展模式与传统的C2C业务如淘宝等的区别在于准入门槛的降低,提供跨平台的推广方式以及分销模式的建立。关于准入门槛,目前基本上在微店平台当中开设自己的店铺只需手机号注册即可拥有一个店铺账号,上传身份证号即可完成认证,并且可以提供在朋友圈、微博、QQ空间等社交平台上进行推广。而分销模式的建立,则形成了形成采销一体化的产业生态,在某种程度上规范了商品来源渠道。在这种模式下,涉及商品供应商、技术服务提供商、卖家、买家微商的生态链条逐渐建立起来了。   以如下的十家为例(instead of今后不可避免的以上百家为例),依据的是各家平台在产业链条中的深入程度、平台卖家的活跃程度以及商品品类的丰富程度等指标来对各家平台进行的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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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10家平台可以分为4类:第一类就是如口袋购物、淘宝小铺、京东微店、微店全球购等这种脱胎于传统电商平台的微商平台,拥有一定的商家基础,这一类微商平台,前期搭建并不费力,但是与传统的电商移动端平台存在一定的同质化,所以能否留住用户和商家还有待考量;第二类是如拍拍微店、有赞微小店、1号V店等分销式微店平台,这也是目前来看比较主流微商发展模式,产业链深入程度高;第三类垂直类微商平台,像美甲帮,早期主打上门服务的O2O业务,随后增加了微店以及商城,这种模式对于美甲帮的O2O业务能够形成有效促进,并且可以增加用户的使用黏性;第四类就是我淘淘这种主打社区的微商平台,这种基于位置服务的微商平台在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发展的难点就是在产品品类的丰富上面。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每一代产品或模式,一般都由新出现的公司引领,而不是老公司,无论老公司原来多么强大,也无论新公司原来多么不起眼。   微店的市场有很大挖掘空间,基于诚信体系的创新挑战也很大。但微商不微,随着各方圣贤腾云驾雾从远方而来,天地必翻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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